子衿沉默,原来学校里已经传的这么严重了,也是,两人每天放学都在一起,就算是她看到,也会觉得奇怪吧。   “到了到了!”   子衿收回所有思绪,闻言抬头一看,是一家单名一个‘默’字的酒吧。   “别看了!走,姐带你见识见识去!”   两人经过华丽的走廊,进入酒吧正厅,五花八门的灯光刺痛了子衿的双眼,空气中不免有些烟味,舞池中纠缠的男男女女,震耳的摇滚乐,都让她打心底多少有些抵触。   这虽然是她第一次真正的到酒吧来,但她觉得,这应该已经是相当顶级的酒吧了,不论是装潢,服务生的气质和语气,再到音响,灯光等设备,应该都是这个年代最先进的了。   “我们去那边!”   莫晓南用最大的声音在她耳边嚷道,这才让她听见。   “你说什么!”   第一次接触这种高分贝场所,她十分不适应,最后莫晓南熟门熟路的拽着她到分贝稍微低一些的角落里,找了个位置坐下。   莫晓南从书包里拿出一个小塑料盒子,打开盒子,里面是两对海绵耳塞,一对她自己熟练的带上,另一对递给子衿。   子衿无语,来酒吧,带耳塞,这是什么套路?   “为什么要带耳塞?”   莫晓南摘下耳塞,嘴角不自觉上扬。   “留着最清晰的耳朵,待会儿听天籁之音!”   这一待,就待了整整三个小时!   最后子衿实在无聊,便摘下耳塞,问了句。   “莫晓南,你的天籁之音在哪儿呢?”   莫晓南摘下耳塞,看了眼时间。   这时,大厅正中央上方所有的聚光灯亮起,全部照在一个人身上。   所有人都下意识的看向舞台上的那人,但只是这一眼,便让人再也挪不开视线,包括莫晓南,也包括白子衿。   那男生的年龄看上去比子衿她们大不了多少,穿着铆钉皮夹克,坐在高椅上,长着标准的丹凤眼,左眼尾有一颗朱砂痣,显得整个人十分妖媚。   他身上似有种说不出的魔力,让人看了一眼,便无法忘掉,子衿从他身上抽回视线,发现自己对面,莫晓南的眼睛已经长到那人的身上了,那神态,仿佛不只有崇拜。   舞台上那人试了试话筒。   “一曲‘默’送给你们。”   他拿起身旁的吉他,垂下眼帘,不比大部分的驻唱歌手都有自己的乐队,他独自一人在中央的大舞台上,所有聚光灯都聚集到他身上。   他拨动琴弦,温柔的琴声从他修长的指尖传进酒吧里每个人耳中。   整个酒吧,顿时没了之前喧嚣的重金属音乐,取而代之的,是清新淡雅的琴声。   那人缓缓开口,每一个字都能唱到人的心中,这或许就是天籁之音吧。   子衿回过神,看向自己对面,莫晓南用手撑着下巴,安静的听,眼里有憧憬,心中有幻想,幻想着自己有一天能够和他站在一个舞台上,她莫晓南,甘愿给他做配角。   这歌的歌词,就如其名字一样,‘沉默’,每一个字用的都是那样恰到好处,缺一不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