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失望什么?” “我可不会永生。” “你的作品会,那就意味着你也会。” “你真是油嘴滑舌。” “这要怪你,丽芙・布鲁姆。”他嬉皮笑脸地说,“是你的出现震撼了我。” 我们走上了几栋宿舍楼后面的一条小径,我开始琢磨马尔科姆要把我带到哪里,可他是不会告诉我的。此刻只有我们两个人,本森女士的话突然回响在耳边,那些奇怪的警告:睁大眼睛处处当心,夜里不要一个人出来。可现在是白天,而我并非孤身一人。 “你不打算听听吗?” 哦,那个iPod。“要听的。”我说着看了一眼歌单,只见歌手的名字中有涅��乐队、披头士乐队、早安夹克乐队、本・艾维、勺子乐队、明亮的眼睛乐队,甚至还有拱廊之火乐队。 “都不是我想听的。” “你想听什么?” “你。” “我?我算什么呀?” “你不是阿斯特家族的吗?”我说,“虽然我不知道那意味着什么。” “我能掌控的就是音乐,只有在音乐的世界里我才能做自己想做的,听自己想听的。因为这个世界是无形的,所以除了我谁都无法控制。” “也没有人能控制你的思想。”我说。 “那并不妨碍他们尝试。但你说得没错,他们控制不了我读什么,或者喜欢什么样的艺术,所以我才会对这一类的东西特别着迷。他们能把我送到这里,但却不能决定我成为什么样的人。” 我点点头,我想我懂了,但又似懂非懂。我不知道身为阿斯特家族的一员意味着什么,或者被人寄予厚望是种怎样的感觉。他口中的“他们”究竟是谁?看来我真有必要上网查查阿斯特家族的来头。换作旁人恐怕早就做足了功课,但我更倾向于用传统的方式去一点点了解他。况且我也有我的考虑,我不想知道他的底细,因为我担心自己会被吓跑。 我分开耳塞,留下一个,把另一个递给他,随后开始播放第一首歌。我们就这样一边听着明亮的眼睛乐队的《我生命的第一天》,一边并肩走在小路上。 我又一次进入了上帝视角,我飞到小路前面,落在一根栖木上,远远看着缓步走来的这一对。那仍是我所熟悉的自己,穿着我最喜欢的红夹克。我的一切都没有改变,除了身边多了一个男生――一个帅得让人心碎的男生,你甚至可以称他为男人,因为他就像阿博菲奇或者J.Crew[① 阿博菲奇和J.Crew都是美国著名的服饰品牌。 ]①产品名录里的时装模特。而现在他正为我播放着一首歌,一首他特意为我挑选的情歌。这首歌我已经听过不下百遍,但如今再听,却别有一番滋味在心头。他注视着我,含情脉脉。他好像喜欢我,是真的喜欢。这一刻,我感觉这就是我生命的第一天,至少也是前所未有的一天。 “这样也挺好,你觉得呢?”隔着音乐,他提高了声音说,“边走边听。” “是,感觉很棒。”我说。 小径上树影斑驳,而我们轻松惬意得犹如两个相识相知了一辈子的好朋友。如果几周前你让我看到这个画面,我是无论如何不会相信的。和男生在一起会让我浑身不自在,尤其帅气的男生。再者说了,从来也不会有帅哥对我感兴趣。在我看来这画面极不和谐,就像把米开朗琪罗代表男性完美躯体的大卫雕塑与贾科梅蒂[② 贾科梅蒂(1901―1966):瑞士超现实和存在主义雕塑大师、画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