从某个遥远的角落我依稀听到了歌声。比利,别逞英雄[?比利,别逞英雄:这是20世纪70年代的一首老歌,描述美国内战时期一对夫妻之间的爱情故事。 ]…… 在某种程度上,这首歌启发了我,使我难以呼吸。13岁那年这首歌曾经让我哭泣。那时我以为它讲了一个悲惨的爱情故事,但现在我认为它是一个悲惨的人生故事。 生命不能拿来开玩笑…… 我的面前出现了一辆自行车,一辆旧式的带香蕉形车座的女式自行车,前面还装有一个白色的车篮。它斜靠在一道玫瑰篱笆上。我走过去,骑上车子,踩下踏板……可是去哪儿呢?我不知道。车轮下忽然出现了一条路,一直通往我目力所及的地方。这是个星光灿烂的夜晚,我忽然又像个小孩子一样骑着车子飞也似的冲下山坡了。我的头发随风飘动,不时扫在我的脸上。 我知道这个地方。这是萨默山。它早已融入我的灵魂。显然我并不是真的在这里。真实的我还躺在医院的病床上奄奄一息呢。所以说,这一切都出自我的幻想,但我并不介意。 我张开双臂,任由自行车越跑越快。我想起第一次这么做时的情景。当时我和凯蒂都上初中。我们骑的也是这种自行车,走的也是这条山路。我们的友谊就是从那时开始的,并成了我人生中唯一一段真挚纯洁的感情。当然,凯蒂之所以能跑出来和我一起疯,完全是被我逼的。是我在三更半夜的时候用石头砸她卧室的窗户,把她叫醒并央求她和我溜出去的。 难道我早就知道那一次选择会改变我们两个的人生吗?不。但我确实知道我的人生需要改变。我怎么会不知道呢?妈妈虽然没有丢弃我,但却对我不闻不问,我的整个童年不得不假装现实的一切都是虚幻的。只有与凯蒂在一起时我才会真正坦诚相见。她是我永远的好朋友,是唯一一个无条件接受我并爱我的人。 我们成为朋友的那一天我终生难忘。现在我知道为什么会记得那么牢了。我们都是14岁的小女生,都没有什么朋友;我们两个就像盐和胡椒一样特立独行、与众不同。我们认识的那天晚上,我对酩酊大醉的妈妈说我要去参加一场中学生派对,她交代我说要尽情地玩。 在一片黑暗的树丛里,一个我刚刚认识的男孩子强暴了我,并把我一个人丢在野地里。独自走回家的途中,我看到凯蒂坐在她家的篱笆墙上。从她家门前走过时,她忽然开口和我说话了。 “我喜欢在晚上来这里,星星很亮。有时候如果一直看着天空,会觉得星星像萤火虫一样在四周飞落。”牙齿矫正器使她说起话时有些含混不清。“也许这条街的名字就是这么来的。跟你说这些,你八成觉得我是书呆子吧?……嘿,你脸色不太好。而且身上有呕吐的臭味。” “我没事。” “真的没事?” 真是见鬼,我竟然哭了起来。 那就是我们两个故事的开始。我把我最羞愧的秘密告诉了她,她伸出手,我紧紧握住。自那天起,我们就成了形影不离的好朋友。从高中到大学,以及毕业之后。我的任何经历只要还没有与凯蒂分享就不算是真的;一天之中倘若我们没有说过一句话,那么这一天就是不完整的。到18岁时,塔莉与凯蒂这两个名字已经紧紧连在了一起,什么都无法分割。我陪她经历了人生中一件又一件大事:结婚、生子、写书;2006年她咽下最后一口气时,我仍然陪在她身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