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把书页紧紧攥在手里,几乎将它撕烂,战战兢兢地在床沿坐下。   “艾丽丝三次”是我从未读完的故事。它听上去像个小孩游戏,像在关了灯的睡衣派对上,女生们对着镜子说出的话。多年前,当我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手握外婆的书,我曾希望自己的名字来自书中的艾丽丝,我和她有某种关系。但现在我希望不是这样。   我的嘴里干得冒火。红发男子刚才一定在这儿,这一定是他干的。他有那本书。他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找到了我。   我得离开。四面的墙像是越围越拢,在我头顶翻转倾轧。我将书页塞进包里,跑向电梯。   大厅门卫依然无影无踪,没法问他有没有见到母亲离开。不过反正他老是以“一个送比萨的,来了就赖下不走”的神情打量我,所以我应该也不会跟他打听。   我在大厅里兜着小圈,一边瞄向外面的大街。又给母亲打了三次电话,都没有人接。我埋怨自己没有她任何其他联系人的电话,比如她曾经工作的餐厅里的同事,虽然估计他们也没有联系了。打给哈罗德一次,也没有人接。   小时候,我害怕母亲在搬家时丢下我。恐惧到无法入睡,我就钻进车子把自己固定在乘客位上,这样如果她天亮前离开,也不会忘了我。我突然想到要去确认我们的汽车是否还泊在哈罗德的车库里。   哈罗德没有给母亲车库钥匙――大概是像我小时候一样,担心她会弃他而去吧――不过门卫有。我猫进他的桌子后面,抱着一丝能找到备用钥匙的希望。   桌子上有盒没吃完的外卖寿司,旁边就躺着一大串钥匙。我赶紧转身,生怕他会拿着筷子突然回来,但大厅依然空荡荡的。我把钥匙紧紧抱在胸前,免得它们发出声音,踮着脚尖走向车库电梯。   我以为哈罗德的车库全是大理石镶嵌的,但事实上,它跟我曾见过的其他车库一样:四面混凝土墙,汽车尾气带着寒意。通过打开的电梯门看去,我们的车就拘谨地挤在那些奔驰宝马间,后窗的灰尘上被某个混账有钱小子写着“鸡鸡”。   为了确保车子的的确确在那儿,我盯了很久,久到车库角落的阴影变得清晰,久到尝得出灰尘和铁皮的味道――霉运的味道。我退回电梯,狠戳到达大厅层的按钮,直到电梯门合上。   我走到外面,快五点了,正是纽约城自娱自乐的好时候。城市的天际线被夕阳染成金色,蜜糖桃酥的香味扑面而来,长得像莱昂纳多的男人小声打着电话闲闲散散地从身边走过――你会顿时忘了街角成堆的垃圾、二十美元的三明治、火车上的露阴癖男人。惠而不费的小把戏。   但这把戏今晚没有在我身上生效,我正在和飙升的肾上腺素做斗争,心里不断想象一个没有母亲的陌生新世界,我要怎么生存其间。我要疯了。时间才过去不到一个小时。但房间里的信封和胃里翻腾的恐惧告诉我:惊慌不是没来由的。   那张目录页,是警告?邀请?提示?那人曾在我的房间,将信封放下之前,他的手曾掠过我的枕头。   也许是嘲讽:我看见你了,上锁的门和电梯钥匙阻挡不了我。但如果它是一个提示,如果那个故事里有些什么,也许是线索也许是信息,我一定要读到它。我只能想到一个地方,也许能找到一本《腹地故事》。   我没有打车,小跑起来,我需要释放体内流淌的洪荒之力。我知道埃勒里・芬奇的住处,因为他父亲是乔纳森・艾布拉姆斯-芬奇,富比上帝的人。他们的住宅两度登上《纽约时报》的时尚专栏,相形之下我们住的地方就是流浪汉收容所。我没有阅读富人生活的习惯,但奥德丽有,所有有关艾布拉姆斯-芬奇的消息都让她忍不住抱怨:万贯家财都浪费在其貌不扬的人身上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