白, 全都是白的,让人不免想到圣洁的场景, 又或是奶油蛋糕。可是当你被白色包裹,感觉就没有那么美好了。仿佛在接受神的审判,又仿佛置身一个永远也走不出去的空间, 没有目的地,没有方向。时间和空间在这里都失去了意义。意识不清醒的人必定会认为自己身处天堂,又或是,停尸间。这里浓重的消毒水味让人喘不过气,还掺杂着一些陈旧绷带的味道和奇怪的药水味。 我说的那个意识不清醒的人便是眼前这个奄奄一息,靠呼吸机和打点滴吊着命的人。他的身体如此孱弱,皮肤白的像是常年居住在地下室,脸颊周围还能清晰地看见红血丝。手指就更不用说了,因为瘦而造成的皮包骨头使他的指关节显得格外突兀。但令人意外的是,他的手指修长,绝不是因为常年练琴,倒像是常年在电脑前码字而练就的。讲了这么久竟然没有介绍他的面貌,真是不好意思。并非是我藏着掖着,而是我实在不知如何形容。这张脸毫无特色,平庸至极,既没有任何一个能让人欣赏的五官,也没有引人注目或奇特的地方值得我点评。如果非要说有,那便是他脸上零零星星的几颗痣。别人的痣长在脸上可以称作点睛之笔,可他的痣偏偏长在不尽如人意的地方:鼻子上、脸蛋上、嘴周围,还有太阳穴。这张脸给我的直观感受像是东拼西凑在一起的,毫无美感可言。当然,也算不上奇丑无比,毕竟我和这位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,也不好表现得太过尖酸刻薄。 一位戴着口罩的医生和两个护士进来询问状况,医生先开了口:“ 你醒了,现在感觉怎么样?你是叫?” 医生翻开手中的表格,“许平普吧?” 他失神的眼睛听到这个名字时猛得看向医生,把医生吓了一激灵。由于太过虚弱,他只微微点了一下头,紧接着就是一阵撕裂般的疼痛。他头上的伤口裂开了,鲜红的血迹透过白纱布渗透了出来。护士连忙上前重新给他包扎。医生在旁边无奈地摇了摇头,“不管怎样,我们已经尽全力抢救了你,你暂时没有什么生命危险。可是你如果再做出轻生的举动,就算是十个神仙来救也是回天乏术。” 医生转头和其中一个护士交代了几句便离开了。护士开始自说自话,“你说你才35岁就想不开要跳河,现在的年轻人都这么不惜命的吗?有什么比你的命重要啊?我们医生再怎么拼了命的救人,也架不住你们这样糟蹋自己的身体啊!” 许平普并未回应,眼睛还是直勾勾地盯着天花板。护士也并不期待他的回答,毕竟没有人真正关心他为什么出现在这儿。所有仪器都运作正常,针也都插在该插的地方,护士再三检查后也离开了病房。 房间里只剩下了我和他,现下这种难忍的寂静让我无所适从,只好提前揭露自己的身份了。没错,我就是大名鼎鼎、腰缠万贯、顶天立地、高风亮节的——好了打住,请允许我也自恋一次。以上的词都与我无关,至于适不适合许平普就是后话了。我其实是他的灵魂,尽管我并不想承认,但这是不可改变的事实。奇怪的是,关于他在这个房间之前的记忆就像被挡在一块糊了油的玻璃后面,我越想用手擦干净就越模糊。与其说是他的灵魂,更像是他的一个分身。我看着他感到有些陌生,而他似乎也并未意识到我的存在。听到这里你可能会有很多疑问:为什么灵魂和身体能够分开?灵魂离开身体后还能存在吗?但请宽恕我的无能,真正的答案也许只有等你落到他这个下场才能知道。 不论我这个宿主是个怎样的人,我这个灵魂还是懂些礼仪并且会尽可能的去尊重他。直呼他的大名总归还是不太礼貌,所以,请允许我称呼他为——平普先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