他第一次见到她,是在一个不算炎热的七月。 贝克街这附近,他是不常来的。这一天刚下过一场暴雨,空气冷冷的。他在牛津街附近办事情,结束以后不知怎么不大想这样快就回家。于是他漫步在一条小路上,一路走到了Marylebone的高街上。 这条街的两侧都是装饰精良的名品店,有不少衣着典雅的人穿梭往来,进进出出。 然而他并不感兴趣。 走着走着的时候,他路过一家书店。这家书店从深处散发出一种纸张的香气,外面橱窗里摆设着五颜六色封面各异的图书。 只因一时的好奇,他拐了进去。 几乎是第一眼,他就看到那个站在书柜前面,穿了一身Burberry红色牛角扣大衣,抱着一本书正看得认真的女孩子。 他失笑地想:这姑娘莫不是疯了,七月的天,就算再冷也用不着穿这样的大衣吧。 然而当他转了一大圈,偶然回头,发现这姑娘还在同样的位置,抱着同一本书换了个姿势看的时候,他似乎有些了然了。 想来是书店里的空调打得太冷了,她这是做好了长时间蹭书看的准备。 这样一想通,他不禁又笑了,第二个想法不知不觉地冒出来:这个连Burberry大衣都买了的姑娘,居然舍不得买一本书。 忽然一下,他的好奇心膨胀起来,他很想知道,这姑娘看的到底是一本什么书。 于是他状似不经意地走上前去,装作弯腰去查看书架下层某一本书的样子。当他俯身的时候,他看到了那本书的封面。 原来是阿加莎克里斯蒂的《ABC 谋杀案》。 他有点惊讶,因他没想到一个姑娘,居然捧着一本探案小说看得津津有味。他注意到那本书在她的手中已经被翻过大半,显然是看了不短的时间了。 她是住在这附近吗?她是每天都来蹭书看吗? 从那一日开始,他只要经过Marylebone,必然要进那家书店看一看。 十次有九次,他都能看到那个姑娘。 渐渐的他开始关注这个姑娘的模样。这是个娇小的姑娘,有着长长的黑色头发,到了发梢的地方略显一点棕褐色。她常常将一头长发轻轻拢在身后,偶尔有一两缕发丝从额间垂坠下来。她有一张鹅蛋脸,看书的时候神情相当认真严肃,两道秀气的眉毛总是紧皱着,像是在不停地思考。 在她翻书页的时候,他注意到她的手。指甲剪得很短,十指修长,骨节分明—— 那是一双十分漂亮的手。 七月至八月,在两个月的时间里,他看着这个姑娘一本一本的,几乎将书架上所有阿加莎克里斯蒂的侦探小说都看了个遍。 他不禁恍然大悟:若是每一本都买,还真不是一笔小钱呢。 不知为什么,他忽然就萌生出一种,把阿加莎克里斯蒂的全套送给她的想法。这个想法在他的脑海里冒出的时候,先将他自己吓了一跳。 他在心里摇头,然而他还是不由自主地走到她的前面,从书架上抽出了一本阿加莎的书,想要看一看价格。 许是书店里的冷风打得太凉了,这个姑娘在不知第几次吸了吸鼻子以后,终于一个没忍住,向着一旁捂着嘴巴打了一个喷嚏。 几乎是下意识的,他开口说了一句:“Bless you.” 姑娘在这个时候抬起头来,八月的阳光从天窗里洒下来,落在她小巧的鼻尖之上。她的眉毛舒展了,是真的柳叶细眉,弯着可人的弧度。她的眼睛是深黑色的,然而内里却蕴含着那样一种无法言说的灵动。她手上捧着书,抬眼看他,无比真挚地,露出了一个开心的笑容。 那一个笑容和他见过的那些女人的笑统统不一样。它不算优雅,它也不算高贵。它不是标准的露出八颗牙齿的微笑,它更不是那些在灯红酒绿中莺莺燕燕的妩媚笑容。它只是一个纯真的笑,一个真正因为高兴而咧开嘴的笑,一个从内心深处发出的最诚实的笑。 他只觉得,这一个笑容落在了他的心上。 可惜的是,自那以后,石越卿再也没在书店里见到过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