想起过去的事情,秦逸再次无奈地叹了口气,“我现在就在一旁看着她也挺好的,久慕已经有男朋友,我要是插足进去的话,会不好。” “怎么会不好?我觉得好极了!” 微微地皱起眉头,秦逸不解地看向她,问:“雅雅,如果你喜欢振思,而振思有女朋友,你会去和他女朋友抢他吗?” “一般对方有对象,那也要看当事人。如果,慕振思那混蛋真的有别的女朋友,很相爱过得很幸福的话,我一定会不会插足。可是,慕慕,你觉得她看起来像是幸福的人吗?”陆雅问。 秦逸想了想五年再次见到的苏久慕,她一如既往的安静,不爱与人交谈,在她的眼里也看不到什么热情,仿佛这世间不管发生什么事都与她无关的样子。 陆雅道:“秦逸,你其实也有发现吧,慕慕的样子看上去一点也不幸福。还记得前几天的同学会吗?慕慕一个人坐在那,眼里都没有焦距,空洞地跟个木偶一样。说句不好听的,慕慕给我的感觉就像是行尸走肉。” “一个人的日子要过得多无趣,才能像行尸走肉一样。再说有男朋友滋润的女人,不应该表现出那个样子。还有,慕慕来工作的那天是她自己一个人来的,这几天上下班我都没见过她那个所谓的男朋友来接送。能在一起五年,感情应该很好对不?” 陆雅一边不断地说,一边问着秦逸无法回答的问题。 “秦逸,要不我找个机会帮你问一下,看下慕慕什么时候和她的男朋友结婚,在一起五年也差不多该有结婚的念头,到时候你就看慕慕的回答来断定要不要追求她?” 听到陆雅的这个提议,秦逸有些心动。 她说的没错,在一起五年,苏久慕也不年轻,是时候该结婚。要是对方还没有结婚的念头的话,那就意味着他还是有希望的。 “雅雅,你为什么要这样帮我?”秦逸问。 陆雅笑道:“当然是因为你是我的朋友啊!慕慕也是我的好朋友,我在大学的时候就和慕慕一个宿舍,你知道我见到慕慕的第一个感觉是什么吗?” “是什么?” “照顾她。”陆雅不好意思地笑了笑,“是不是很奇怪的一个想法?我当初心里有这个想法的时候,我还以为我喜欢女孩子。但是第一次见到慕慕的感觉,我就觉得她太瘦了,小胳膊小手的拖着一个行李箱进来,费劲的模样看得很让人不忍。慕慕的家庭好像有点困难,我们在饭堂吃饭的时候,她一个人就在宿舍里拿个小电饭煲在熬粥,一个学期下来她每天一日都在吃粥,偶尔也有看到她在吃别的东西,一个包子。” 想起以前的事,陆雅脸上就露出心疼的表情,叹气道:“我不怎么吃粥,但我看到她每天都吃粥,我都觉得腻。再加上她那么瘦,所以,我有时候在饭堂吃饭会多带一份饭菜回来给她。看到她长胖一点点,我超级有成就感的!”